监国摄政王 官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是年十月光绪皇帝死,慈禧太后命醇亲王载沣之子溥仪继位,复命载沣为监国摄政王。凡军国机务、中外章奏悉由其处理。 相关文章: 鹿门学派 孝经郑注疏 广东自治研究录 扬州历(歷)史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