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拨银 清代漕费之一种。用于红剥船。乾隆二年(1737)定漕船至通州,每船给运丁银二两,作雇用民船拨浅之用。乾隆十二年定每年征收一万四千五百余两,遇闰年加征三百余两。 相关文章: 诗经札记 陈世倌(1680—1758) 福建通志 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