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饷侍郎 官名。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起以户部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不治部事,驻天津,专督辽饷。崇祯间,增设三四人,分督辽饷、剿饷、宣大饷。 相关文章: 胡登洲 《孙子参同》 陈璘(?—1607) 贵州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