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延祐三年(1316),建大永福寺,置营缮提点所。五年,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天历元年(1328),复改为提点所。三年,又改为永福营缮司。 相关文章: 脱欢 梵像局 厘日 太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