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仓 清代截留漕粮于当地贮仓,称漕仓。乾隆二十一年(1756),命将江苏、浙江二省漕粮各截留五万石,分贮备粜。二十四年,又命于景州(今河北景县)以北水次州县二次截留漕粮共四十万石,酌量分贮。 相关文章: 阿布赉(1711—1781) 鄂实(?—1758) 犯屯 钦定皇舆西域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