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术语。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称自然界及其运行规律谓之“天道”。古代由于宗教神学世界观占统治地位,人们往往认为“天道”可以左右人事,广义地说“天道”一词有时还包括人事的吉凶祸福及其规律的含义在内。
古代的思想家对于“天道”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两种。一种是唯物主义的,认为自然界是物质性的,它本身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例如,郑国大夫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越国大夫范蠡说:“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国语·越语》),天道是日月运行,周而复始,永远如此的。他认为“日困而运,月盈而匡”,就是“天道”。邓曼说:“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左传》庄公四年)。伍子胥说:“盈必毁,天之道也”(《左传》哀公十一年)。自然界和社会上的事物发展到顶点就要走向反面,这就是“天道”。这是朴素唯物主义的天道观。一种是唯心主义的,认为“天”是有意志有目的的“人格神”。它能够赏善罚恶,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受“天”的意志支配的。按照这种说法,“天道”就是上帝的意志。例如,《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左传》进公十四年记载:申缙看到一次蛇斗说;“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人事违背了“天道”,就有妖异现象发生。《左传》昭公十一年记载,叔向说:“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恶而降之罚也”。这些都是神秘的唯心主义的天道观。
对于“天道”的两种不同的解释反映了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这说明中国古代哲学战线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