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齐]祖冲之
宋元嘉[1]中,南康平固[2]人黄苗为州吏,受假违期,方上行,经宫亭湖,入庙下愿,希免罚坐,又欲还家,若所愿得遂,当上猪酒。苗至州,皆得如志,乃还。资装既薄,遂不过庙。
行至都[3]界,与同侣并船泊宿。中夜,船忽从水自下,其疾如风介[4]。夜四更,苗至宫亭,始醒悟。见船上有三人,并乌衣,持绳收缚苗,夜上庙阶下。见神年可四十,黄面,披锦袍。梁下悬一珠,大如弹丸,光耀照屋。一人户外曰:“平固黄苗,上愿猪酒,遁回家。教录,今到。”命谪五年,取三十人。遣吏送苗穷山林中,锁腰系树,日以生肉食之。苗忽忽忧思,但觉寒热生疮,举体生斑毛。经一旬,毛蔽身,爪牙生,性欲搏噬。吏解锁放之,随其行止。三年,见得二十九人,次应取新淦[5]一女,而此女士族,初[6]不出外,后值与娣妹从后门出,诣亲家,女在最后,因取之。为此女难得,涉五年,人数乃充。吏送至庙,神教放遣,乃以盐饭饮之,体毛脱落,须发悉出,爪牙堕,生新者。经十五日,还如人形,意虑复常,送出大路。
县令呼苗具疏事[7],覆前后所取人,遍问其家,悉符合焉。髀为戟所伤,创瘢犹在。苗还家八年,得时疾死。
——《述异记》
〔注〕[1]元嘉:南朝宋文帝年号。 [2]平固:县名。故址在今江西赣县与兴国之间。 [3]都:古代较大的城市均可称“都”。 [4]介:帮助。 [5]新淦:县名。今江西省新干县。 [6]初:从来。 [7]具疏事:完整地列举变虎噬人的事情经过。
这是一则骇人听闻的故事。州府小吏黄苗因未实现许愿,向宫亭庙神供上猪酒,而被庙神抓去,变为野兽,流放于荒山野林五年之久,并吃掉了三十名无辜的行人,庙神方解气作罢,让黄苗恢复人形,释放回家。故事看起来十分荒诞,还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似乎吿诫人们,神是不可欺骗的,即使小有不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
宫亭庙神在六朝志怪小说中描写很多,在这篇小说中,他是个贪婪、残暴的象征,是封建社会中法力无边的高层统治者的化身。作者对庙神的描写,虽着墨不多,但却栩栩如生:“年可四十,黄面,披锦袍”,写其威严冷酷;“梁下悬一珠,大如弹丸,光耀照屋”,写其贪婪凶恶;最后让黄苗变为野兽,吞噬三十名无辜的行人。
黄苗是个小人物,作者对他寄托了无限同情,他求庙神只为两件事,一是超过假期,希望能躲避州官的责罚;二是想辞职回家。不管他想回家的动机原因如何,这是一个普通人对生活的最平常的要求,没有一丁点儿的非分之想。没有实现对庙神许下的诺言:“当上猪酒”,为什么呢?是因为“资装既薄”,他很穷,能省则省,能不供献就不供献。这也是人之常情。他怕遇到庙神不好交代,因此有意绕道而行,谁知庙神法力无边,半夜里将黄苗的船拖到宫亭庙下。将他抓走,予以迫害。黄苗这个形象,除了让人深表同情外,也发人深思:他作为一个“州吏”,大小也是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竟为了这点小事,受到如此残酷的迫害,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呢,他们所受到的剥削与压迫就更不用说了。文中三十名被吞噬的行人,就是普通百姓的象征,他们的命运完全操纵在宫亭庙神的手中,要宰就宰,要割就割,根本不用说什么道理。尤其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在这三十名行人中,集中描写了新淦一女子,这是庙神指定要吃掉的第三十人,而此女子就是不出门,直到第五年,此女子与娣妹离家走亲戚,才于途中被吃掉。这一情节不仅写出黄苗赎罪之不易,更说明一般老百姓永远别想逃脱社会邪恶势力的魔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