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0―1623)字小修。湖广公安(今湖北公安县)人。明代文学家。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中乡举,十四年后中进士、历官徽州教授、国子博士、南京礼部主事等职。后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十余岁即作有《雪》、《黄山》二赋,及长益豪迈,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中说他“以豪杰自命,视妻子如鹿豕之相聚,视乡里小儿如牛马之尾行,而不可与一日居也。泛舟西陵,走马塞上,穷览燕、赵、齐、鲁、吴、越之地,足迹几半天下,而诗文亦因以日进”。与兄宗道、宏道并称“三袁”,是“公安派”的代表作家之一。他反对前后七子的墓拟抄袭的复古主张,认为:“天下无百年不变之文章”(《花雪赋引》)。提出:“诗以发抒性灵为主”。其散文作品以游记著称,如《西山十记》等,生动而不甚纤巧,颇为清峭,是晚明小品游记中的佳作。著有《珂雪斋集》。《明史》卷二八八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