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登洲(1522—1597)

明学者、伊斯兰教经师。回族。字明普。陕西咸阳渭城里人。相传朝觐麦加归国后,立志兴学,率先改革口头传授经文教义的方法,提倡经堂教育制度。初在家办学,招学员数名半工半读。后于清真寺内办学,半靠施舍,半靠供给。由此清真寺设学之风渐开,很快普及陕西、河南、山东等地。注意研究宗教哲学,侧重讲授阿拉伯文经籍著作。其学说逐步发展成为经堂教育的“陕西学派”,当时陕西地区被誉为“念经人的教场”。中国穆斯林尊他为“胡太师”。马德新、常志美等均出自其传授系统。传有胡氏诗作,系后人伪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