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东阳无疑
国步山有庙,有一亭[1]。吕思与少妇投宿,失妇。思逐觅,见大城,有厅事[2],一人纱帽冯[3]几。左右竞来击之,思以刀斫,计当杀百余人,余者乃便大走,向人尽成死狸。看向厅事,乃是古时大冢,冢上穿,下甚明,见一群女子在冢里。见其妇如失性人,因抱出冢口,又入抱取在先女子,有数十,中有通身已生毛者,亦有毛脚面成狸者。须臾天晓,将妇还亭,亭长问之,具如此答。前后有失儿女者,零丁[4]有数十。吏便敛此零丁至冢口,迎此群女,随家远近而报之,各迎取于此。后一二年,庙无复灵。
——《齐谐记》
〔注〕[1]亭:行人停留宿舍的处所。 [2]厅事:官府办公的地方。 [3]冯:通“凭”。凭藉,依靠。 [4]零丁:寻人的招贴。
本篇写的是狐鬼作祟之事。在志怪小说中这是一个非常热门的题材,并且在魏晋南北朝之后依然为小说家所注目。同是写狐鬼,不同作家有不同的写法。有写狐鬼摄人妻女的,有写狐鬼变形为人的,多在蛊惑意志薄弱者上作文章。在《列异传》中有“狸髡千人得为神”的说法;《玄中记》则记载了狐五十岁即能变化为女人的传闻。但是,如本篇写狐鬼将人变为狐,再将其幻化为人形供自己役使,并建立一个当时类似人间的鬼王朝,这倒确实是很新奇的。
由于志怪小说脱胎于古代史书的写作,大部分作家是用史学家记录史实的态度来记录那些流传于民间的奇闻逸事,因此,他们崇尚纪实,反对虚构。本文的作者显然也是采用实录的手法。他运用当事人吕思的视角来叙述事件的全过程,按常情不能进入吕思视野的细节,如狐鬼如何摄走其妻,其妻当时的反应、表现;那些被摄女子在坟中处境如何,怎样逐渐变成狐狸的;等等,均略去不写。这就给整个事件留下不少的空白,供读者去猜测、联想,使原已十分新奇的事件显得更加神秘莫测。
另外,本文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也显得十分紧凑。作者在文首稍作交代,便立即让当事人陷入危机:自失妻之后他发现鬼城,见到了鬼官,遭到了突如其来的攻击;又亲眼目睹了人变狐、厅事变荒坟。这一系列奇特的事件纷至沓来,令人目不暇接。情节结构上的这种紧凑感,在其他志怪中也屡屡遇见,也许,这正是志怪小说有别于其他品种小说的一大特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