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勒伯朗士

(Nicolas maleb-ranche,1638―1715)法国唯心主义者、神学家。生于巴黎,青年时代研究神学,受新柏拉图及奥古斯丁的影响,企图调和哲学与宗教,后来把笛卡儿哲学改造成具有明显宗教性质的客观唯心主义。
他从唯心主义立场出发改造笛卡儿的哲学,提出一种“偶因论”(机缘论)来解决笛卡儿哲学的二元论的矛盾,认为心灵与肉体作为两个实体是对立的,在心灵与肉体,思维与广延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来往,肉体既不能规定心灵思想、心灵也不能规定肉体的运动。因此,身体的动作对于心灵的关系,或心灵的活动对于身体的关系,只能是一种“偶因”,而真正的原因要归之于上帝的意志。由此,马勒伯朗士得出一个结论:只有一个原因或动力存在,这就是上帝“宇宙在上帝之中,而不是上帝处在宇宙之中”。他认为,是上帝按本身所有的物体的模型观念创造了广延的物体,广延的物体是上帝的观念的变形,而人的心灵则是上帝的最高理性的变形,一切精神都存在于最高理性之中。他认为,既然肉体与心灵互相排斥,我们对于物体不能有直接的知识,我们只知道它在上帝那里的观念的存在。这样,认识不过是人对万物观念的直观,而上帝则是观念的源泉。这种“偶因论”的意义在于把笛卡儿的形而上学的弱点弄得非常突出,因而便利了斯宾诺莎对笛卡儿哲学的唯物主义改造。主要著作有《关于真理的研究》、<论自然和恩赐》、《论道德》、《关于宗教和形而上学的探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