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庵新法》

明清之际王锡阐(1628—1682)撰。六卷。成书于明末。 “前一卷述勾骨割圆诸法,后五卷皆推步七政交食凌犯之术”(《四库全书提要》)。作者“兼采中西,去其疵类,参以己意,著历法六篇”。 认为“天体浑沦,初无度分可指”,历算应当以客观为依据,“数本顺天,不可损益”(《原序》)。指出:“至宋而历分两途,有儒家之历,有历家之历。儒者不知历数而援虚理以立说,术士不知历理而为定法以验天,天经地纬躔离违合之原概未有得也。”(同上)认为郭守敬的历法有误,主张对徐光启所译的西历应当取长补短,说:“吾谓西历善矣,然以为测候精详可也,以为深知法意未可也。循其理而求其通可也,安其误而不辨不可也。”收入《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