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水月斋指月录》。佛教书名。明瞿汝稷集。三十二卷。录集从过去七佛到宋大慧宗杲的禅宗传承法系六百五十人的言行传略。卷一至卷三述过去七佛、应化圣贤、西天祖师(西天二十八祖);卷四述东土祖师,从菩提达摩到六祖慧能;卷五至卷三十述慧能下第一世至第十六世;卷三十一、卷三十二为径山大慧宗杲禅师语录。所谓“指月”,以“指”譬教,以“月”比法。禅宗以“一丝不挂”为“上乘”,“万虑皆空”为“至德”。主张不立文字,不下注脚,亲证实相(禅宗所谓最高真理,实指佛性、真如)方为究竟。认为一切言教,无非示机之方便而设,如以指指月,使人因指而见月。以言教而显示实相,言教本身并非实相。此录自七佛至六祖以下凡十六世而止,南宋隆兴元年(1163)以后,隆杲禅师以下无录。清初聂先(号乐读)继此录之后,辑自南宋隆兴二年(1164)六祖下十七世起讫清康熙十八年(1679)三十八世止,凡二十卷,名《续指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