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明清之际黄宗羲著。六十二卷。成书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之后。据明代学者的文集语录,分列宗派,立学案十九。初期以崇仁(吴与弼)、河东(薛瑄)、白沙(陈献章)为主;中期以姚江(王守仁)为主;末期以东林(顾宪成等)、蕺山(刘宗周)为主,述评学者二百零二人。每人先列小传,后载语录。对各人的经历、著述、思想以及学术的传授,都有扼要的叙述和评论。为中国最早有系统的学术史专著,也是研究黄宗羲本人哲学思想的主要材料。但书中以王守仁学派为中心,未免有门户之见。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由故城贾氏刊刻。有上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1936年上海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