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

(192—232)字子建,又称“陈思王”,因其晚年封为陈王,死后谥“思”。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建安时期的代表作家,中国文学史上的杰出诗人,曹植为曹操的第四子,曹丕的同母弟。他的一生以其兄曹丕篡汉称帝的黄初元年(220年)为界明显分成两个阶段。其前期虽“生乎乱,长乎军”(《陈审举表》),但大体过的是安富尊荣的贵公子生活。他很早就显示出文学才能。十多岁就能“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三国志》本传),后来和邺下文人诗酒流连,文思大进。青年时期的曹植怀有雄心壮志,曹操也曾认为他在兄弟间最可定大事,几次打算立他为太子。但终因“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而被疏远。“曹植前期被封为平原侯和临苗侯,并有杨修、丁仪、丁禀为其羽翼。曹植后期受到曹丕曹睿父子二人的疑忌和限制,生活已失去自由,心情极度悒郁不安,“植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本传),屡次上表自试,都无结果。而且亲信接连被杀,“号则六易,居实三迁,连遇瘠土,衣食不继”(《迁都赋序》)。曹植虽则为王,但“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本传),后期十一年实际过的是软禁的生活,早年建功立业的理想已化为泡影。
曹植在文学上是具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诗、赋、散文都是建安文学的翘楚。其诗被钟嵘《诗品》列为上品,认为他是“建安之杰”。曹植今存诗约九十首,其中一半是乐府诗。内容丰富多采。有描写社会动乱和民生疾苦的《泰山梁甫行》、《送应氏》,有表现个人早期政治豪情的《白马篇》。有反映妇女不幸的《种葛篇》、浮萍篇》,还有一些虽不属宣扬迷信却显现出人生困惑的游仙诗。其中感人至深的是那些描写统治阶级内部倾轧的诗篇。《赠白马王彪》这首长诗,忧愤交集,九转回肠。明斥“苍蝇间白黑,馋巧令亲疏”的监国使者灌均,实则是对其兄曹丕的强烈不满。《野田黄雀行》有感于自身“利剑不在掌”,坐视友人受害而无能为力,从而发出了激昂的反抗吼声。曹植诗“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诗品》),影响到以后大部文人诗歌的写作。曹植赋今存四十五篇(间有残缺)《洛神赋》为代表作。写一人神恋爱的悲剧,可能有所寄托,爱情的失败隐喻政治的失意,其中描写洛水女神体貌之美一段,向来传为妙笔。其散文有少数情文并茂,饱含感情。《与杨德祖书》一文,自抒怀抱,表现了早期渴望“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的政治抱负。《求自试表》、《求通亲亲表》也是急于事功的真情流露。
曹植的文学成就,后世普遍予以高度评价,成为“建安风骨”的充分体现者。钟嵘说:“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诗品》),评价之高可谓无以复加。其作品有清人丁晏的《曹集铨评》,搜罗完备。其诗有近人黄节的《曹子建诗注》。最近刊有赵幼文著的《曹植集校注》,作品大部编年,且附有佚文和年表,足资参考。曹植生平见《三国志·陈思王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