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宗人府衙门 清官署名,又名宗室御史处,属都察院。雍正五年(1727)始置,以十五道监察御史中宗室御史二人兼管。掌稽察宗人府事务,宗人府银库钱粮册籍,由宗室御史稽察,每月二次注销。 相关文章: 大清律例 金州卫 陇庆侯 一等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