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署名。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同时仿日本枢密院设立弼德院,置院长、副院长、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均由物简;另设参仪官十人,为顾问大臣的辅佐。掌参预机密,审议“洪疑大政”,纂拟章制,牵制内阁,为国务顾问机关。成立未几,清室即亡,实际未起任何作用。
清官署名。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同时仿日本枢密院设立弼德院,置院长、副院长、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均由物简;另设参仪官十人,为顾问大臣的辅佐。掌参预机密,审议“洪疑大政”,纂拟章制,牵制内阁,为国务顾问机关。成立未几,清室即亡,实际未起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