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事房

清官署名。康熙十六年(1677)置。属内务府管辖。掌奉行谕旨及内务府文书,管理宫内事务及礼节,收核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宦官,并巡查各门启闭、火烛关防。有总管、副总管,皆由宦官充任。雍正元年(1723),定总管秩四品,副总管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