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任官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官指寄禄官,如正奉大夫、朝散郎等,用以确定官员的品级等等,据以付给俸禄。差遣为所任实际职务,如知州、知县等。职为加官,即馆职与贴职,用以加文学之士,以示尊宠。有时差遣亦简称为职,故又常称贴职为“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