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元官署名。掌印造、发行交钞事务。元初,户部兼管有关交钞事务。至元三年(1266),始设诸路交钞都提举司,二十四年,改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有达鲁花赤、都提举、副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