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名释义法

古书解释字(词)的方法之一,指以共有名称解释个别名称,即指出名物字(词)所表示的某一事物所属的种类。例如,《尔雅·释天》;“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弥,冬猎为狩”。这里“猎”是大名,“蒐”、“苗”、“弥”、“狩”等是小名。《说文·木部》“李,果也。”“橙,桔属”。这里“果”、“桔”指明种类。这种方法的局限性是解释粗疏。现代书籍里把这种方法和其它方法结合运用,释义就较为确切详细。例《现代汉语词典》:“鲉:鱼,体长六到七寸,全身红色,有白色小点,头部有许多棘状突起。生在海里,肉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