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源对土地的主张。他“明告天下以制民恒产之义。谓民之不得其养者,以无立锥之地。所以无立锥之地者以豪强兼并。今立之法:有田者必自耕,毋募人以代耕。自耕者为农,更无得为士为商为工”;“不为农则无田,士商工且无田,况官乎?官无大小皆不可有田,惟农为有田耳。”(《平书订》)不仅提出“有田必自耕”,废除“募人代耕”的租佃制;而且主张不自耕的地主阶级乃至士商工和各级官吏均不得占有土地,实为杜绝土地兼并和封建地主剥削。这一思想的出现标志着古代各种“均田”思想的终结,开启了“耕者有其田”思想的先河。
清王源对土地的主张。他“明告天下以制民恒产之义。谓民之不得其养者,以无立锥之地。所以无立锥之地者以豪强兼并。今立之法:有田者必自耕,毋募人以代耕。自耕者为农,更无得为士为商为工”;“不为农则无田,士商工且无田,况官乎?官无大小皆不可有田,惟农为有田耳。”(《平书订》)不仅提出“有田必自耕”,废除“募人代耕”的租佃制;而且主张不自耕的地主阶级乃至士商工和各级官吏均不得占有土地,实为杜绝土地兼并和封建地主剥削。这一思想的出现标志着古代各种“均田”思想的终结,开启了“耕者有其田”思想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