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李光地用语。指“格物致知”的过程。认为“物”,即身、家、国、天下,亦即“修、齐、治、平”,专指社会的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格”,即明辨身、家、国、天下(修、齐、治、平)的本末先后,“不是物物都要格尽,也不是格一物便知天下之物。积累多时,自有贯通处”(《榕村语录·大学》);“致知”,即“知本”。“知其性善之同而尽之本在我,此所以为知性明善也,此所以为知本也。”(《初夏录》)“知本”就是“知之至”(《榕村语录·大学》)。“仁、义、礼、智,便是格物致知,便是明善知性。”(同上)
清李光地用语。指“格物致知”的过程。认为“物”,即身、家、国、天下,亦即“修、齐、治、平”,专指社会的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格”,即明辨身、家、国、天下(修、齐、治、平)的本末先后,“不是物物都要格尽,也不是格一物便知天下之物。积累多时,自有贯通处”(《榕村语录·大学》);“致知”,即“知本”。“知其性善之同而尽之本在我,此所以为知性明善也,此所以为知本也。”(《初夏录》)“知本”就是“知之至”(《榕村语录·大学》)。“仁、义、礼、智,便是格物致知,便是明善知性。”(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