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行

清颜元用语。对求学问知识和道德修养方法的总结。认为要得真知,必须“用力于讲读者一二,加功于习行者八九”,故释“格物致知”的“格”字为“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格”(《四书正误》卷一);解“格物致知”为“手格其物而后知至”(同上)。颜元所讲的“习行”,不仅强调认识依赖于行,而且还含有验证知识之意,“吾谓德性以用而见其醇驳,口笔之醇者不足恃;学问以用而见其得失,口笔之得者不足恃”(《年谱》上)。以为一个人的德性和学问须在“习行”中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