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典
网上工具书
菜单
跳至正文
首页
我要留言
法直官
宋官名。属大理寺者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属刑部者掌置簿抄录拘管各处奏到旬中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文章导航
←
法酒库
奉礼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