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款天条

本为“拜上帝会”的教义教规,金田起义后,成为太平天国最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纪律和军律。1852年广西永安建制时刊行。其条目如下:崇拜皇上帝;不要拜邪神;不要妄题皇上帝之名;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孝顺父母;不要杀人害人;不要奸邪淫乱;不要偷窃劫抢;不要讲谎话;不要起贪心等。它对于维护革命军风纪,打击犯罪起了重要作用,成为太平天国后来制定刑律的部分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