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伯裘

[晋]陶渊明

宋酒泉郡[1],每太守到官,无几辄死。后有渤海陈斐见授此郡,忧恐不乐,就卜者占其吉凶。卜者曰:“远诸侯,放伯裘。能解此,则无忧。”斐不解此语,答云:“君去,自当解之。”斐既到官,侍医[2]有张侯,直医[3]有王侯,卒有史侯、董侯等。斐心悟曰:“此谓诸侯。”乃远之。即卧,思“放伯裘”之义,不知何谓。至夜半后,有物来斐被上,斐觉,以被冒取之[4],物遂跳踉,訇訇[5]作声。外人闻,持火入,欲杀之。魅乃言曰:“我实无恶意,但欲试府君耳。能一相赦,当深报君恩。”斐曰:“汝为何物,而忽干犯[6]太守?”魅曰:“我本千岁狐也。今变为魅,垂化[7]为神,而正触府君威怒,甚遭困厄。我字伯裘,若府君有急难,但呼我字,便当自解。”斐乃喜曰:“真‘放伯裘’之义也!”即便放之。小开被,忽然有光,赤如电,从户出。明夜有敲门者,斐问是谁,答曰:“伯裘。”问:“来何为?”答曰:“白事。”问曰:“何事?”答曰:“北界有贼奴发也。”斐按发则验。每事先以语斐,于是境界无毫发之奸,而咸曰圣府君[8]。后经月余,主簿李音共斐侍婢私通。既而惧为伯裘所白,遂与诸仆谋杀斐。伺傍无人,便与诸仆持仗直入,欲格杀之。斐惶怖,即呼:“伯裘来救我!”即有物如曳一匹绛[9],剨[10]然作声。诸仆伏地失魂,乃以次缚取。考询皆服[11],云:“斐未到官,音已惧失权,与诸仆谋杀斐。会诸仆见斥[12],事不成。”斐即杀音等。伯裘乃谢斐曰:“未及白音奸情,乃为府君所召。虽效微力,犹用[13]惭惶。”后月余,与斐辞曰:“今后当上天去,不得复与府君相往来也。”遂去不见。

——《搜神后记》

〔注〕 [1]酒泉郡:汉置郡名。以城有金泉味如酒,故名。至隋代开皇初废郡,唐天宝初复称酒泉郡。故址在今甘肃酒泉。 [2]侍医:太守的私人医生。 [3]直医:值班的医生。[4]以被冒取之:用被子覆盖而捉住它。 [5]訇訇:象声词。亦写作“砉”。  [11]考询皆服:经拷问审讯,诸仆都供认了罪状。 [12]见斥:被排斥疏远。 [13]犹用:仍感到。

在关于野生动物的传说中,狐狸与人的感情纠葛可能最多。从华夏先祖大禹的“狐鸣娶妻”,到陈胜、吴广的“篝火狐鸣”,再到汉魏六朝层出不穷的狐魅逸事,狐狸的行踪就像“鬼董狐”笔下的正史一般代代相传。到唐代竟然形成“无狐魅不成村”的俗谚,可见流传之深广。但在明清以前,狐狸多以蛊惑人的角色出现,唯本篇中的伯裘,则是一只既正直又富于智慧的“义狐”。它帮助陈斐渡过一道道难关,家事、政事无不通晓,不仅保障了陈斐的安全,还给他造成“圣府君”的美誉。事成之后,还为自己的稍有迟缓而惭愧自责。在古人看来,“聪明正直是为神”,所以故事结尾交代伯裘上天为神,正表明作者对这个义狐兼义仆形象的颂扬。

和此期间其他动物与人的故事一样,透过伯裘为太守解难的表象,人们可以看到当时政局动荡、纲纪颓圮、豺狼当道的社会现实。酒泉郡虽然地处大西北,但远在汉代就在中央统辖之下。然而此时却完全被地方黑势力所控制,朝廷命官屡次被害,早有防范的陈斐虽如临深履薄,处处警惕,也仍被其罪恶黑手伸入了内闱。勾引其婢后,又拟对他再下毒手。堂堂太守府尚且如此杀机四伏,防不胜防,则下层社会中恶势力如何猖獗、普通百姓如何任其鱼肉而横遭无妄之灾,就更可以想见了。

文中的伯裘以军师和保镖的双重身份出现,当是寄托了动乱社会中一部分文人官吏的愿望和幻想。到晚唐,因社会动荡,诸藩镇也每每招纳谋士、蓄养武士以自卫并威胁对方。如红线、聂隐娘之类,本质上都可谓是与伯裘一脉相承的艺术形象。

这类仗义除恶之作,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渴望为民除害、要求改变处境的愿望。但其中着力宣扬感恩图报、为主效忠的动机,则又是此题材作品的共同弱点。至于本文开头通过卜者的谶语预言吉凶,似乎造成一定悬念。但内容既属封建迷信,手法也不免是众小说共用的俗套。此外,本文中的伯裘,已经完全脱离了作为狐狸所应具的独特动物性,和同时前后常见的人化动物、又保留某些动物自身特征的形象不同。把伯裘换成别种动物,对情节也毫无影响,这似乎也是本文的一个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