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李颙格物论命题。李颙为学“以孔子为宗,以孟子为导,以程朱陆王为辅”(《四书反身录》)。而又提倡“经世事宜,实实体究,务求有用”(同上)。其“格物”说,既调和朱陆的理学、心学,以兼采实学的特点。认为“物即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之物;格者,格其诚正修齐治平之则”(同上)。“物”既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又是主观的思维、意识的活动。“格物乃圣学入门第一义”,“格物”的原则是“明体适用”。他指出程朱的“即物穷理”是教人“一物不格,则一理未明”(《锡山语要》)。但这只是“中正平实,极便初学”(《靖江语要》)的道理。“格物”不同于“博物”,它不可停留于“外求”的阶段。强调“穷理致知,反之于内,则识内悟性”。“识内悟性”,复明人的良知本性,这才是根本。“本者何?即心中一念灵明,固有天良是也。”(《四书反身录》)“有了本不愁末。”所以“通天地万物、上下古今,皆此灵原之实际也”(《学髓》)。外在的一切事物都是“灵原”(或“灵明”)的显现而已。“格物”的目的是“为善去恶”,恢复人的本性之善。“大人之学原在止至善,故格物以明善,善非他,乃天下之所以与我者,即身心意知之则,而家国天下之所以得理者也。”(《四书反身录》)“明善”就是反求“于内”的“固有天良”。李颙是清初实学思潮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明善格物”是主张“经纶天下之大经,由于立天下之大本”(同上)。只要立明善存心之大本,便可“达开物成务之略”(《富平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