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质两俱

明清之际王夫之论文与质即形式与内容关系的命题。文指文饰、形式;质指内容、实质。王夫之不同意文质偏废偏重或文质混同的观点,在提出“崇质尚实”或“敦实崇质”(《读通鉴论·三国一六》)的同时,又提出“文质两俱不废”(同上)。肯定质的第一性,说“质准其文,文生于质”(《读四书大全说》卷四),“质可以生文,而文不能生质”(《读四书大全说》卷六)。但文不离质,质不离文,二者处在统一体之中,损益其一均不妥,“损其文者,必伤其质”,“离于质者非文,而离于文者无质也。”“惟质则体有可循,惟文则体有可著。”(《尚书引义·毕命》)“文与质相辅以相成者也。”(《读通鉴论·三国一六》)同时,又提出“文以昭质”(《四书笺解·雍也·质胜文生》)、“文以滋质”(《读通鉴论·后汉明帝二》),“文”可以显著、光耀“质”,即完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有积极的反作用。文质两俱不废的论述阐发了孔子的“文质彬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