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魏校用语。语出《体仁说》。意为理与气是相互配合的关系。他继承和发展了朱熹的理本论和理一分殊说,认为“理者气之主宰”,“通宇宙全体,浑是一理,充塞流行,随气发用,在这里便该得如此,在那里又该得如彼,千变万化不同。”他提出:“理气合则一,违则二。”他以季节为例,春天温和秋天严凝就是理气合,否则就是理气违。他还说:“理非别有一物,只就气该得如此便是理。理本该得如此,然却无为,其能如此处,皆气为之也。然气运不齐有不能尽如此处。”“理气合一,则理即是气,气即是理,昭乎不分,孟子所谓‘配’也。气与理违,则判而二矣。若谓气即是理,只好说善底一边,那恶的一边,便说不去矣。”(《明儒学案·崇仁学案三》)他不赞同余子积秉承先儒的分天地气质之性说,以此为“分作两截说了”,并探究原因是“论性之误,正坐理气处见犹未真耳。”(《复余子积论性书》)黄宗羲《明儒学案》批评魏校将“理也,气也,心也,歧而为三”,“若先生之言气之善恶无关于理,理从而善之恶之,理不特死物,且闲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