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局 宋官署名。大观元年(1107)置,以执政官兼领,以两制大臣充详议官,掌议定各项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即今传《政和五礼新仪》。 相关文章: 官告院 议礼局 国子博士 南丹州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