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思维

也叫逻辑思维、概念思维,或简称思维。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人的认识过程开始于感觉。感觉、知觉和表象构成了感性认识阶段。感性认识阶段是一种直接的、形象的反映现实的形式。经过对客观现实的感知和表象的认识阶段,人们头脑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对于客观事物的概念,这些概念是从客观事物中概括和抽象出来的,反映着各种事物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一般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抽象思维正是以概念为基本单位的思维。人脑根据各种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也就是抽象思维的过程。
当然,从整个人类来说,所有的概念都是从感性世界中通过实践活动概括和抽象出来的。但对于个体而言,概念都可以从书本知识的学习中获得,而且更多的是从书本知识中获得。而从书本知识中获得的概念,只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概念,也可以进行正确的抽象思维。
抽象思维有如下的特点:①以第二信号(语言、文字、数字、符号)作为思维过程的刺激物,作为进行思维和交流思想的工具;②以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思维形式;③以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和系统化作为思维的基本过程。抽象思维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它以语言这种抽象概括化的信号作为思维的工具。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的词义(即概念)的抽象概括化的程度标志着思维的水平。其抽象概括化程度愈高,则这种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的反映愈深刻,愈有普遍性;通过抽象思维所得到的某种原理、法则、定律等思维成果应用的范围也就更广泛。例如,两只鸡的脚加四只兔的脚写成算式是2×2+4×4,这算式的抽象概括化程度较低,而2x+4y的代数式的抽象概括化程度就高些,它的适用范围也更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