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相除

北宋王安石提出的命题。他把新旧代谢看作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并力图用矛盾法则予以解释。他说:“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按即自然)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见《杨龟山集·字说辨》引《字说》)天地万物之所以运动、变化是由于自身固有的“有阴有阳”的矛盾对立而引起,有如“阴阳代谢,四时往来,消息盈虚,与时偕行,故不召而自来”(《老子注》),同样“人事岂能无聚散?”(《临川文集·次吴氏女子韵》)认为人事社会的复杂矛盾关系而引起革故取新的变革活动。王安石以为事物的新陈代谢是通过“其相生也,所以相继也;其相克也,所以相治也”(《洪范传》)。猜测到矛盾事物可以互相转化“有无之变,更出迭入,而未离乎道”(《老子注》)。“新故相除”的观点,也成为王安石变法思想的依据。他指出“古之所以为古,无异焉,由前而已矣;今之所以不为古,无异焉,由后而已焉”(《临川文集·原教》)。他认为历史的发展也是“新故相除”。“而天下事物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恒而已,则吾之行有时而不可通,是必度其变而时有损益而后可,故君子不可以不知损益”(《临川文集·九卦论》)不拘泥于祖宗之法,当因时制宜“是必度其变有损益而后可”,可适当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