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用相即

“体”指形质,即本体或实体。“用”指形质的妙用、功用、作用。“相即”即相近。早在先秦,就有“体”与“用”的观念。《老子》讲“弱者道之用”。《论语》既讲“礼之本”,又讲“礼之用”。延至魏晋时期,体用才形成一对重要的哲学范畴。王弼最先赋予体用范畴以哲学本体论的重要意义,形成玄学体用观,并认为“体用相即”:“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又说:“以无为用,则物莫不载也。”(《老子注·三十八章》)反映了“体用一如,体即在用中”,“体用不二”(汤用彤《魏晋玄学听课笔记》)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