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董仲舒用语。指人与自然、审美价值和伦理道德之间的统一关系。其含义与“同类相动”相似,但更突出伦理道德在审美过程中的作用。在《春秋繁露》中提出。先秦儒家已用“比德”之说解释自然美,孔子提出:“知(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智)者动,仁者静;知(智)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认为人的精神品质与自然对象有相似之处,有何种精神品格的人便赞赏与之相应的美。董仲舒则从“天人合类”出发,认为人的情感变化同自然现象之间有对应关系,因而“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有美必有恶”,是“天之所为”的结果。他将此观点引申于社会政事,认为自然界的美恶与人类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活动和天的有意识有目的运行变化是一致的。统治者如果实行“五道”,“积善累德”,上天就会降下“美祥”甚至“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举贤良对策》),否则就会得到上天的谴责而降生灾异、妖孽,即降恶,具有神秘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