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谋利

“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简称。西汉董仲舒的义利观。语见《汉书·董仲舒传》。《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作“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历史上多取《汉书》所载。要求自己的行为及其动机应以符合道义为价值取向,而不应以计谋功利为动机和目的。提出:“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但两者当以“义养”为重,“养莫重于义”。认为“利者,盗之本也”(《天道施》),是使人“忘义”的根源。“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而言愧之而已,愧之塞其源也。”(《玉英》)要成为“仁人”,就应正义不谋利。以为行为的道德价值仅在于正义、明道,而无谋利、计功可言。对以后儒家传统的道义论思想模式的形成有重大影响。北宋程颢主张“不论利害,唯看义当为与不当为”(《遗书》卷十七)。南宋朱熹说:“凡事不可先有个利心,才说着利,必害于义。圣人做处,只向义边做。”(《朱子语类》卷五十一)持功利论观点的学者则据义利统一观予以批判。南宋叶適指出:“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言》卷二十三)清颜元认为,讲道德而“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并针对董仲舒的命题而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