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总管府 元官署名。至顺二年(1331)置。掌僧尼事务。全国共置十六所,各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事、判官,除总管以僧人充任外,皆由宣政院选流内官拟注。元统二年(1334)废。 相关文章: 广教总管府 僧官 宣政院 乾宁安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