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天为仪

战国墨子的哲学思想。《墨子·天志下》:“子墨子置立天之(志)以为仪法”,一切以“天志”为规则,“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墨子·天志中》)。顺天之志则善,逆天之意则不善。因为“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墨子·法仪》)。孔子虽亦讲“天命”,如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但孔子又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之“天”更多“自然”的含义而与墨子的人格化的天有所不同。反映出儒墨两家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与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