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以治心

《礼记》用语。指乐具有提高人们内心的修养的教化作用。《礼记·乐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孔颖达疏:“易谓和易,直谓正直,子谓子受,谅谓诚信”,“言乐能感人使善心生也。”(《礼记正义》)认为制礼作乐的目的、要求在于“治心”。把“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作为圣人“立乐之方”(《礼记·乐记》),因此调节“人欲”以适合“天理”,成为立乐的出发点。同时认为乐的社会功能也在于“治心”。“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 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同上)。肯定了音乐不仅能给人带来审美愉快,而且能在伦理上起到教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