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由天作

《礼记》用语。指乐按天的法则作成。《礼记·乐记》:“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明确提出礼乐制作应当法天地的主张。认为天地相荡,阴阳相摩,各种事物的运动、融合、转化,孕育了乐的形成。“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音乐应法天地,以音乐之和反映天地之和。“乐者,天地之和也。”(同上)这一命题,阐明了乐的兴起、制作、特征与天的联系,表明战国末叶及汉初正在兴起的“天人感应”说对《礼记·乐记》作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