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祖台之
吴中[1]有一士大夫于都假还[2],行至曲阿塘[3]上,见一女子甚美,留其宿。士解臂上金钤[4]系女臂,令暮更来。遂不至,明日更使人寻求,都无此色[5]。忽过一猪圈边,见母猪臂上系金钤。
——《祖氏志怪》
〔注〕[1]吴中:指春秋时吴国国都所在地,故址在今江苏吴县。 [2]于都假还:从京都请假回家。 [3]曲阿塘:地名,在今江苏丹阳境内。 [4]金钤(qián):金锁,古代系于手臂或颈项的金质锁形佩饰。 [5]此色:这样的容貌、长相。
在魏晋志怪小说中,有大量人与异物遇合的题材,情节大多是:某人与一美貌少女相遇,极尽缠绵后,女子原形毕露,化为异物而去。本文中的吴中士人与猪,和《广异记》中的郑氏子与阁头狸娘、王苞与衔枚老狐,《搜神记》中的张福与蛙,《续异记》中的朱法公与檀树精……都属同类模式的故事。剥去故事中人与妖魅相通的外壳,我们可以看到怪异障眼法之下的人情人欲:“物尚有情,何况人乎!”就是这些故事的潜在呼声。在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这呼声不啻是对男女大防、存理灭欲、好德不好色等种种戒律的挑战与冲击。
魏晋以后,儒学备受冲击,思想空前活跃,人们对男欢女爱的自然本性的追求,也逐渐在文学上得以表现。但在齐梁宫体诗的正面表现之前,又经历过一段遮遮掩掩的表达过程,即志怪小说中这类超越人、物界限,借物代言的方式,这就是魏晋志怪中这类故事流行的原因。
然而这类“顾左右而言他”的表达方式,恰也折射出封建士人的软弱:他们在追求情欲时,既无法排遣性的苦闷,又不敢主动公然寻求解脱,只好幻想异性不期而遇地主动相就。因此这类故事中的女子总是主动而来,倏忽而去,男子不负任何道德责任。为满足这种幻想,甚至不惜借助怪诞丑陋事物。所以,无论本文中的猪,还是类似故事中的狗、蛙、狐狸与人的遇合,实际上都是礼教压抑下,士大夫既要借怪异羽翼冲出思想网罗,追求情欲,又想逃避礼教责罚的软弱心态的隐曲反映。
本文故事又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云士人姓王,“金钤”作“金铃”。与同类故事相比,本文情节又有其特异之处:一、其他人魅相遇,必有明确结局:或男子幡然醒悟,或男女反目成仇,主人公总是毫不负疚地退回礼教门庭。而本文只叙及所遇是猪,戛然而止。吴中士人作何想法,不得而知。留下大片空白,任凭读者裁决。二、同类故事中,女子多有明确心态,常常是真相大白后不得不去。而此文中女子态度漠然:留宿,未拒;令暮更来,未来。临去也未有任何明确表示,寻觅至极,始现本相,似乎毫无灵性,而所赠之物竟成为一夜情人是肮脏家畜的标记,从而使故事结尾形成对衣冠士人禽兽行为的调侃与揶揄。
(鄢化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