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

[晋]孔约

会稽吏谢宗赴假吴中,独在船,忽有女子,姿性妖婉,来入船。问宗:“有佳丝否?欲市之。”宗因与戏,女渐相容。留在船宿,欢宴既晓,因求宗寄载,宗便许之。

自尔船人恒夕但闻言笑,兼芬馥气。至一年,往来同宿,密伺之,不见有人,方知是邪魅,遂共掩之。良久,得一物,大如枕;须臾又得二物,并小如拳。以火视之,乃是三龟。宗悲思数日,方悟。自说:“此女子一岁生二男,大者名道愍,小者名道兴。”既为龟,送之于江。

——《孔氏志怪》

《谢宗》写人妖恋爱的故事。在两性关系防范森严、男女之间授受不亲的时代,哪有许多相悦相亲的方便?尤其是女子们,她们是极难有机会和男子亲近谈情说爱的。而只有具有幻化神通的动物精怪之类,才能无所不可:她们可以在美妙的月夜,凄冷的雨宵,以及其他种种适合于桑间濮上之行的时节,与独处的男子们演出一幕幕回肠荡气的撩人心绪的悲欢盟缘。

在本篇中,当谢宗“独在船”感到孤寂之时,忽有“姿性妖婉”的女子来入船,这夤夜忽至的女子,已非人间者所能为;女子又以欲市佳丝的隐语挑逗谢宗,以“丝”谐“思”,这是六朝民歌的常用手法,又寓《诗经》“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之意,如此大胆的挑逗,如此求爱的情趣,亦非人间女子所常为;后来又“留在船宿,欢宴既晓,因求宗寄载,宗便许之。自尔船人恒夕但闻言笑,兼芬馥气”。这一切,若是寻常女子,则难以想象;若是精怪幻化,则一切合理。这种写法妙就妙在人妖之间,把精怪形象写得既像人又不像人,从而使读者和作者间形成一种信而不疑的和谐与默契。因此,当“知是邪魅”时,读者并不感到惊讶与恐惧。

最后女妖现形时,谢宗“悲思数日,方悟”,并将女妖及其二子共大小三龟俱“送之于江”,表示了自己的怜惜之情,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对这个爱情悲剧的同情。确实,像这种人妖相恋的爱情悲剧,它让人经受的凄婉惆怅和若有所失的感觉,有时却是写实作品所未能达到的。

(陈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