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碑

[晋]王嘉

昔始皇为冢,敛天下瑰异,生殉工人,倾远方奇宝于冢中,为江海川渎及列山岳之形。以沙棠沉檀为舟楫,金银为凫雁,以琉璃杂宝为龟鱼。又于海中作玉象鲸鱼,衔火珠为星,以代膏烛,光出墓中,精灵之伟也。昔生埋工人于冢内,至被开时,皆不死。工人于冢内琢石为龙凤仙人之像,及作碑文辞赞。汉初发此冢,验诸史传,皆无列仙龙凤之制,则知生埋匠人之所作也。后人更写此碑文,而辞多怨酷之言,乃谓为“怨碑”。《史记》略而不录。

——《拾遗记》

清人周中孚在《郑堂读书记》中评王嘉的《拾遗记》说:“事迹奇诡,十不一真。”这是以史学的眼光来审视的结果。其实,事迹皆“真”固好,“奇诡”而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给人以美的享受,亦不应贬斥。如果“奇诡”中还含有可取的意蕴,那就更不该以“十不一真”为理由而轻易否定了。《怨碑》,属于高品位的后一类,理当重视。

这一段简短文字的“奇诡”,不在秦始皇为冢的“敛天下瑰异,生殉工人”及穷奢,而在“昔生埋工人于冢内,至被开时,皆不死。工人于冢内琢石为龙凤仙人之像,及作碑文辞赞”。冢已封土,内乏氧气,“生殉”的“工人”,只能挣扎片刻,必死无疑,断无经年累月而犹生的可能性;然而他们却活着,这实在是怪事!在冢内绝了饮食供应的情况下,这些“生殉”的“工人”没有停工,没有怨恨,反而勤勤恳恳地“琢石为龙凤仙人之像”,并刻“作碑文辞赞”,这更不符合常理。恐怕正唯其怪异、反常,所以作者才濡毫记述!假如作者止于记述这件奇闻,便只能使读者获得好奇心的满足,读罢一笑,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本篇之可贵,在于作者在记述此奇闻前,先依据基本事实,用镂金错采的语言,着力铺写了“昔始皇为冢,敛天下瑰异”,从事奢侈经营的冢内的豪华,并点出了“生殉工人”。在记述此奇文后,又曲终奏雅,补了“后人更写此碑文,而辞多怨酷之言,乃谓为‘怨碑’”一笔。这样,读者所得,就不仅是好奇心的满足了,而必然要去思索不死的“工人于冢内琢石,为龙凤仙人之像,及作碑文辞赞”的行为与秦始皇的关涉,从而使这一奇闻顿生思想的光彩。这些不死的工人的行为,如果是出于自觉自愿的,则是十足的愚昧和奴性的表现,而其根源是由于他们受秦始皇愚民政策的毒化太深;如果并非出于自觉自愿,只是避祸保身的手段,则其根源是畏惧秦始皇的淫威和残酷。二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如此通过一个“奇诡”的被“生殉工人”不死,对秦始皇尚赞颂、尚效忠的“事迹”来揭露秦始皇的愚民、役民、残民,岂不比写活着的工匠被奴役、被折磨、被杀害更耐人深思、更入木三分吗?“辞多怨酷之言”,是不在其统治之下的“后人”写的“碑文”,言外之意是说当时是无人敢于口出怨言的,则更增添了抨击秦始皇的分量。

行文的简洁,结构的完整,词藻的靡丽,一读便知,不用饶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作者通篇无一语评论,只作平静的、客观的叙述,仅在个别地方选用一二贬义词以表现其倾向性的春秋笔法,颇有特色。

(何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