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孔子所反对的一种思维方法。辨,区别,明察;小辨,细微之别。实即指诡辩。孔子认为:“辨而不小。夫小辨破言,小言破义,小义破道。”(见《大戴礼记·小辨》)《孔子家语·好生》篇载:孔子曰:“小辨害义,小言破道。《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取其雄雌之有别;《鹿鸣》兴于兽,而君子大之,取其得食而相呼;若以鸟兽之名嫌之,固不可行也。”可见孔子所说之“辨”指从实质上区分事物,小辨则指惑于名称而不知大义、大道,故曰“小辨害义”。以小辨理政,则无以明察为政之道,故“小辨害治”(《说苑·谈丛》),强调治国安邦必明大道、大义,方可依礼行事,纠缠于名词之细微区别则必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