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中国古代哲学史用语。指意见,意念,本意。《论语·子罕》:“子绝四: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主张处事接物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这里的“意”指主观意见。《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意谓要使人的意念真实无妄,必须首先达到“知”的境界。后期墨家把“意”作为认识论中的用语,《墨子·经下》:“意未可知,说在可用,过仵。”“意”是否可达到“知”是有条件的,故“智(知)与意异”(《墨子·大取》)。强调“意”必须经过实际的检验,才能判定正确与否。《墨子·经说上》:“意、规、圆,三也俱,可以为法。”以规、圆喻认识手段和方法,认为人的一种设想应结合和利用“规、圆”之类的工具,通过实际活动使设想成为现实。魏晋时代以“意”为重要的哲学范畴。意谓本意,曾在“言不尽意”和“言尽意”的问题上展开争论。王弼对《周易》所讲的言、象、意的关系作了玄学的解释。认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略例·明象》),否定图像、语言而求神秘的本“意”。西晋欧阳建《言尽意论》提出:“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肯定语言能表达人的思想本意。宋明时期理学家对“意”作各自解释。南宋朱熹说:“意者,心之所发也。”(《大学章句》)认为意是心上一念之发。陈淳认为:“意者,心之所发也,有思量运用之义。”(《北溪字义》)杨简说:“一则为心,二则为意;直则为心,支则为意;通则为心,阻则为意。”(《绝四记》)将心、意对立,以意作私意来解释。王守仁不仅肯定“心之所发便是意”,而且还认为“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以论证其“心外无物”的观点。明末刘宗周却以为意不是心之所发,而是先天蕴藏于心的,“故意蕴于心,非心之所发也”(《刘子全书·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