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八卦之一。卦形为。又为六十四卦之一,离下离上,卦形为。象征火。《左传·昭公五年》:“离,火也。”《易·说卦》又以象征多种事物,如日、电、目、戈兵等。又说:“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一说“离”通“罹”,指遭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