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奇

张邦奇(1484—1544)明学者、学官。字常甫,号甬川,鄞县(今属浙江)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进士,改庶吉士。正德二年(1507)授翰林检讨,参加编修《孝宗实录》。后以不愿依附刘瑾,乞便地以养亲。正德十年(1515)出任湖广提学副使,任内修建岳麓、明山、崇正三书院;曾日:“学不孔、颜,行不曾、闵,虽文如雄、褒,吾且斥之。”诸生竞劝,以善教闻名。嘉靖初,出任四川提学,以亲老乞归。后起福建提学。旋改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次年为南京国子监祭酒,以身为教,学规整肃。官至兵部尚书。治学初泛滥于词章之学,后宗程朱之说,以涵养为事,谓载道之文,“大备于周、程、朱子之书”。著作有《学庸传》、《五经说》、《续修兀涯西汉书议》、《历代通鉴纂要》、《张文定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