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觉民(1887—1911)近代散文家。字意同,号抖飞、天外生。福建闽县(今闽侯)人。幼从父学。年十五入学全闽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渡学日语,后考入日本庆应大学文科,习哲学,并加入同盟会。时与林文、林尹民同居一庐,情同手足,人称“三林”。宣统三年(1911),应黄兴之召,回国奔走于港、粤、闽,策划广州起义。于战斗中受伤被俘,英勇就义。酷爱文学,曾作《原爱》,论述爱情,郑烈《林觉民传》评曰:“理义公正,才情高绝。”广州起义前三日,与妻诀别,在香港于手帕上写就《与妻书》,又作《与父书》,一并托友人密致家人。《与妻书》情真意切,格调高洁,尤为感人肺腑。生平事迹见尚秉和《林觉民传》、邹鲁编《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所收郑烈(林觉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