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叫国会,通常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起源于英国。1215年,封建诸侯联合起来迫使英王约翰签署“自由大宪章”,限制王权,规定国王征税前必须召开“大会议”,不得征收例外税金。参加“大会议”的有贵族、大主教、骑士代表、市民代表。后来这种“大会议”逐渐演变为等级代表机关,叫“巴力门”。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正式成立议会制度。美、法及其他国家先后仿效英国,相继采用议会制度。它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需要,根据三权分立的学说组织起来的。议员由民选产生,一般具有立法、监督政府以及决定国家财政税收、内外政策等权利。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时,如果议会不解散,内阁(政府)就要辞职。在议会制国家,议会被看作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有决定内阁的人选,监督内阁施政,决定内阁组成人员的去留等权利。内阁向议会负责。在总统制国家,议会虽然也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等权利,但无权决定政府的人选及其去留。政府组成人员由总统任免,对总统负责,而不向议会负责。在资产阶级国家不论议会制,还是总统制,议会权利虽有大小不同,但都是供资产阶级享有的民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