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给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即社会主义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要素之一。受犯罪客体性质的制约,犯罪结果的性质可以分为物质性的和非物质性的两种。物质性犯罪结果通常可以具体确定和测量,如盗窃了一定数量的财物,杀害了几个人等。这种结果的具备对过失罪是构成犯罪的要件,对包含这种结果的直接故意罪则是犯罪完成即既遂的标志。非物质性犯罪结果通常不能具体地加以确定和测量,如对党和政府威信的损害,对公民个人名誉人格的损害等。这种结果一般伴随着行为的实施而发生。无论哪种犯罪结果,都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损害。